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益。 我国《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权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公安机关举报洗钱活动,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多种方式接受举报:
电话:010-88092000 传真:010-88091999
邮政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 信箱邮编: 100032
邮箱:fiureport@pbc.gov.cn 网址:http://www.camlmac.gov.cn
1、什么是反洗钱?洗钱就是运用各种手法掩饰、隐瞒非法资金的来源和性质,把它变成看似合法资金的行为和过程。
2、什么是洗钱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犯罪行为。
3、什么是恐怖借款?恐怖借款与洗钱密切相关,指下列行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其他形式财产。
4、洗钱有哪些危害?洗钱使不法分子达到占有、使用非法资金的目的,从而帮助、刺激更严重和更大规模的犯罪活动;洗钱活动严重危害经济的健康发展,助长和滋生腐败,导致社会不公平;洗钱活动造成资金流动的无规律性,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洗钱活动损害合法经济体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微观竞争环境,损害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和公平竞争;洗钱活动破坏金融机构稳健经营的基础;洗钱活动与恐怖组织相结合,还会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并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形成巨大威胁。
1、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2、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3、利用现金交易或别人的账户提现,掩盖非法资金来源;
4、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切断洗钱的相关线索;
5、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6、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等各种出借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7、通过购买彩票、珠宝古董交易或虚假拍卖,逃避金融系统对资金流动的监管;
8、通过现金的走私、出借、进出口贸易等其他方式进行洗钱活动。
1、远离网络洗钱陷阱
进入网络时代,在我们获得快捷信息和高效沟通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利用网络快速传播非法信息,在更广的范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近年来破获的网银诈骗、互联网非法集资等网络洗钱案件警示我们,对于网络信息要仔细甄别,不要轻易通过网银、电话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对于网络信息要时刻警惕。不可因贪占一时便宜而最终落入骗局。
2、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履行反洗钱义务,是对客户和自身负责。根据我国《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在履行反洗钱义务中获取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应当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确保金融机构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得到保护。
网上钱庄等非法金融机构逃避监管,不仅为犯罪分子和恐怖势力转移资金、清洗“黑钱”,成为社会公害,而且无法保障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的安全性。一个为您频繁“通融”、违规经营的网上钱庄可能也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让犯罪的黑手染指您的账户。您能放心记这样的网上钱庄帮您打理血汗钱吗?
选择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您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3、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1)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2)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借款活动;
3)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
5)因他人的不正当行为而致使自己的声誉和信用记录受损。
4、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
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其他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银行卡和U盾进行洗钱和恐怖借款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和U盾既是对您的权利的保护,又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5、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洗钱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请您切记,账户将忠实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请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借款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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